在芜湖注册公司,股东需承担以下责任:
一、出资责任
按期足额缴纳出资
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。若未按期缴纳,可能影响公司运营并需承担违约责任。
出资真实性合法性
股东需确保出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,不得以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等方式规避责任。若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值低于章程定价,需补足差额,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。
出资填补义务
若以实物、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,实际价值显著低于章程定价,交付该出资的股东需补足差额,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。
追加出资义务
公司扩大规模或增加投资时,股东可能需按决议追加出资。
二、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责任
遵守公司章程
股东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,依法行使股东权利,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。
不得擅自抽回出资
公司注册登记后,股东不得擅自抽回出资。若需退出,应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。
三、对公司债务的责任
有限责任原则
在有限责任公司中,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。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,股东无需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。
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责任
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,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出资加速到期责任
根据新《公司法》,若公司无财产可执行且符合破产条件,股东出资义务将加速到期,需在未实缴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。
股东延长出资期限的责任
若股东在公司债务形成后延长出资期限,视为滥用期限利益,需在未实缴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。
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的责任
原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时转让股权,需对受让人未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。
法人人格否认的责任
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(如财务混同、恶意转移资产),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,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四、其他责任
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
股东应对公司及其他股东保持诚实信任,不得弄虚作假或损害其利益。
清算及注销中的责任
公司解散时,股东应依法清算。若未经合法清算即注销,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责任
公司解散后,无偿接受其财产的股东需在接收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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